浙江启动集中监管仓建设 ,进口冷链食品须有“3证”

2020-12-07 15:1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003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局获悉,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闭环管理,建设集中监管仓库。凡不能提供省外海关消毒证明或标准化核酸检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均应交付监管仓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综合消毒,取得进货检验检疫证书、核酸检验合格证书、消毒证书(以下简称"三证"),并在出库前添加"冷链食品溯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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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浙江将密切关注"物质、人、环境"三个维度,对经浙江口岸或其他省份进口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闭环管理",以供储存、加工(分包)和销售,并强调实现"四禁",即: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检验检疫证书,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核酸检验报告,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消毒证书,也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冷链食品溯源代码"。


消费者可以使用支付宝扫描"冷链食品溯源代码"查询三证"信息,发现不一致的信息可以向监管部门报告。浙江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升级"浙江冷链"功能,实现一键报告和微信、"浙江办事处"等多用户查询功能。


此外,每个区的市政府将设立三个专业小组,负责公共集中监督仓库的管理,即由市场监督、卫生、海关、运输、公安、商业、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管理小组、由合格消毒公司专业人员组成的消毒队和由合格核酸检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抽样检测队。各地区集中监督仓库的运行时间应根据各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的公布时间。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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